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2.5%交纳;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2%交纳;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1%交纳;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0.9%交纳;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0.8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0.7%交纳;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0.6%交纳;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0.5%交纳。 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 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 授权执行案件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: 1、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 2、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;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纳。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费用标准: 财产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